我院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郏露锋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次数:10

按照《全省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徐州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试行)》(徐委办【2019】256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我校实训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实验室财产安全。按照学校工作部署,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坚决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把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排查安全风险,解决安全隐患
针对当前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学院针对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消防安全、水电安全、烘箱及电阻炉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气体钢瓶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个人防护措施等内容对本学院各级各类实训实验室、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开展安全自查。
各学院针对自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因客观条件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应暂停实验,利用寒假时间整改到位;对自身无力整改的隐患,要研究解决办法,制定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签字盖章后于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至实训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ysaq@xzit.edu.cn(联系人:徐玮玮,电话:83689755(6755),地址:行政楼B326)。
三、加强重点监管,提升防控能力
加强对实训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高温设备、压力容器等潜在危险源及其它重点部位的监管,开展实验室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修整治,提高发现和消除隐患的能力。涉及到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使用的学院,应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妥善存放保管,明确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涉及到特种设备的学院,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定期安全检验制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冬季天气干燥、取暖设施运行较多,正是火灾等事故的多发期,各学院应加强冬季实验室用电、用气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集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强调各项实验室纪律,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救技能。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值班制度
各学院要切实提高岁末年初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担当意识,确保工作有效。严格落实领导、实训实验室负责人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处理,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及时报送信息,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落实相关工作、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学校将进行通报;对因未履职尽责或管理不当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个人,将予以追究责任。

圣彼得堡联合工程学院实训中心

2024.1.3